道路绿化养护管理
道路绿化养护管理:道路绿化养护,安全要牢记
入春以来,园林绿化作业车辆施工进入高峰时期,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显,鄂尔多斯公安交管部门居安思危,未雨绸缪,遵循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采取有力举措,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公安交管部门主动作为,与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及养护的主管单位联系,通过精选的事故案例和具体的工作建议,推动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共同研究强化源头管理的措施,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针对春季园林绿化工程集中,涉及运输园林绿化作业人员车辆事故多发的情况,公安交管部门积极强化路面管控,严格查处超员、非法载人,特别是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明确要求所属施工人员错时段作业,严禁乱停乱放,随意调头、闯灯压线,导致交通压力增大,造成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的现象。
公安交管部门主动走进城市园林绿化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告知驾驶人按时审验车辆,购买第三责任强制险,强化源头管理。特别是结合春季交通安全管理特点,从交通事故的危害、常见事故类型、如何事故预防和事故处理等方面,要求作业车辆驾驶员绷紧安全弦,遵守交通法规,知危险、会避险,时刻警钟长鸣,真正把安全意识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始终,确保行车的安全。
下一步,公安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绿化作业车等特种车辆的管理,强化领导负责制,时刻监督驾驶人不酒驾、不超速、不违规,做好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维护,坚决杜绝“病”车上路行驶,确保车辆施工期间不对城市的交通造成负担,不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
小编强调一下
1、严禁作业车辆在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非交通高峰期进行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如造成交通拥堵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撤离作业现场。
2、占用道路绿化作业时须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等的规定,设置规格统一的警示牌、温馨告知牌和反光筒等安全防护设施;警示牌和反光筒等应清晰醒目、反光功能良好。
3、作业车辆须安装明显诱导警示标志,在不影响人行、车行的情况下出入作业区域;作业人员不能横跨机动车道出入作业区域,应由有安装明显诱导警示标识的作业车辆输送作业人员出入和撤离作业设施。
4、夜间作业进行占道绿化作业时,宜设置照明设施和道路作业警示灯,其照明应满足作业要求并覆盖整个工作区域,道路作业警示灯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达到警示安全视距,所有灯光应避免造成驾驶员眩目。
5、道路绿化养护作业的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反光衣,不得穿便装上岗作业;进行树木修剪作业时,作业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作业人员上岗前进行作业技能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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